上海普陀,一商场工作人员报警称,发现有人偷东西,民警调查后发现,偷东西的女子竟然是坐拥60万粉丝的一名网红!根据监控视频显示,网红余某在商场内将一件睡衣装进随身携带的袋子内,整个过程中,还不断向四周张望。
不料,商场内的店员早就对余某起了疑心,当余某偷了一件睡衣准备走的时候被店员拦下了,并准备报警余某见店员报警了,连忙谎称要上厕所,然后跑到厕所内,将一大包化妆品扔进了厕所的垃圾桶内警方接警后,将网红余某传唤至派出所。
经调查发现,余某为某社交平台网红,有60万粉丝,收入还不错,但是平时花钱大手大脚,因此生活还是比较拮据。
在案发当日,余某见商场内店员非常忙碌,根本无暇顾及她,其遂产生偷盗的想法,先是偷了一部分化妆品,然后在偷睡衣的时候被店员发现,所以连忙到厕所将化妆品丢掉销毁证据目前,网红余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有网友称,坐拥60万粉丝已经算是一个不小的网红了,并且女网红变现能力也比较强,收入应该不错,就这样还不够花,还去偷,可见这个女网红的人品和素养!
还有网友称,正是利用网络赚钱容易,才让这个网红滋生大手花钱的行为,所以在没钱的时候才会铤而走险,走上违法犯罪道路。
从法律上讲,网红余某盗窃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?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 盗窃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本案中,网红余某盗窃的价值应该不大,警方在对其批评教育后,可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,或者并处罚款。
那么,余某盗窃的行为为何不构成盗窃罪?依据《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具体到本案,网红余某盗窃的财物有化妆品和一件睡衣,如果该部分财物的价值未超过1000元,是达不到刑事立案追诉的标准,因此不构成盗窃罪,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对于此事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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